據濟南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濟南市委批準,濟南市紀委監委對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馬振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振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和購物卡,與私營企業老板“親”“清”不分,將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紀法意識淡薄,底線思維缺失,恣意妄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緩繳土地出讓金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馬振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濟南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馬振海開除黨籍處分;由濟南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