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首批“灣長制”試點工作成效明顯 將繼續擴大試點范圍
中新社浙江臺州3月14日電 中國國家海洋局副局長孫書賢14日在浙江臺州召開的“灣長制”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暨現場會上表示,加快推進“灣長制”試點工作,是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態風險防范攻堅戰的迫切要求;要推動“灣長制”建設不斷實現新突破,擴大試點工作范圍。
2017年,《國家海洋局關于開展“灣長制”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并成立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在浙江、秦皇島、青島、連云港、海口“一省四市”先期開展了“灣長制”試點工作。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局長黃志平在會上表示,2017年以來,浙江省在沿海地區全面啟動實施“灘長制”,推進“河長制”向海延伸。截至2017年年底,浙江省已確定各級灣(灘)長近2000名,其中市級灣(灘)長9名,沿海五市全面覆蓋的灣(灘)長組織體系已經初步形成。
黃志平說,在浙江省灣(灘)長工作實踐中,各級海洋部門從嚴查處海洋傾廢、海洋捕撈等領域違法行為,2017年共查處各類違法案件2300多起,取締“三無”漁船729艘,清理違禁漁具26.7萬項。
秦皇島市為著力解決違法占灘用海和破壞岸線沙灘等更突出問題,規范漁業用海行為,修復侵蝕岸線,于2017年年底開始“灣長制”試點工作。據介紹,秦皇島將162.7公里的海岸線、島嶼岸線、突堤碼頭岸線和灘涂濕地,劃分為七個責任區,縣區主要領導任灣長。確立了2018年5月底前、2018年年底前、2020年年底前三個工作目標,安排部署了海岸沙灘綜合整治、實施“灣(灘)長制”綜合監管兩部分工作,以及清理取締淺海非法養殖、嚴格海洋資源開發監管等五大項、14小項任務。
孫書賢指出,“灣長制”五個試點地區結合自身實際,在建立灣長框架體系的同時,探索出很多好的制度建設模式。比如,浙江臺州市灘涂專職巡查員制度;海口市建立了生態補償、海上環衛等26項配套管理制度;青島市明確了防治污染等4方面23項具體任務和責任分工,構建環保與海洋的合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連云港建立灣長會議、工作信息報送和工作督察等配套制度,打造智慧灣長工作系統;秦皇島市以海岸沙灘作為重點,全部登記造冊,建立海岸沙灘檔案。
孫書賢強調,2018年是“灣長制”試點工作的關鍵之年,要推動“灣長制”建設不斷實現新突破。擴大試點工作范圍,推動“灣長制”試點工作形成規模效應,盡快形成在全國全面建立實施“灣長制”的意見和配套制度標準體系。(完)(記者 阮煜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