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清遠市紀委官方微信通報,清遠市清新區紀委日前對清遠市國土資源局清新分局原局長曾少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曾少輝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于2013年在擔任清遠市國土資源局清新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其行為已涉嫌犯罪。
通報稱,曾少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共清遠市清新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清新區委批準,給予曾少輝開除黨籍處分;經清遠市清新區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并報清新區政府批準,給予曾少輝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