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20日訊 作為聯防隊員和護村隊員,施某、劉某等7人利用協助民警查交通違章的經歷,組成敲詐團伙,假扮乘客,私攔載客小貨車,索要放行費和一次性保護費。自去年12月底以來,在南安石井鎮部分轄區,先后對12名車主敲詐人民幣7900元。
昨日,記者從南安檢察院獲悉,這7人因涉嫌招搖撞騙罪已被批準逮捕,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查中。
半路搭車乘客
突然變“執法人員”
去年12月27日中午12點左右,在水頭鎮汽車站,小四輪貨車車主阿明打算開車去石井,一名衣著普通的年輕人請求搭車。阿明沒拒絕,但車子行駛到石井鎮牛嶺附近時,路邊突然躥出兩個迷彩服青年。
兩人和搭車的男子突然顯露“身份”是執法人員,要以非法營運將貨車扣押處罰,之后又透露可以用錢解決。阿明被這三人唬得不知所措,連忙撥打電話向親屬要錢,交了800元的放行費,才倉皇離去。
據了解,搭車“釣魚”的是施某,今年17歲,晉江人。他與另外兩人朱某文(湖南人)和朱某強(福州人)作案時是石井鎮聯防隊員,導演了這出搭車、執法和放行的敲詐程序。
此舉得逞后,施某等3人再次預謀,以相同手法,去年12月28日下午4點,騙取小四輪貨車彭某的1000元放行費;今年1月11日,施某和涂某在石井鎮院下村附近騙取貨車司機鄒某600元放行費。
組成敲詐團伙
向車主收保護費
去年12月,施某還聯合做過聯防和護村隊員的劉某、陳某、向某、涂某和朱某文、卓某強等7人,組成敲詐團伙。7人利用曾經協助派出所查處交通違章的經歷,路邊設卡,攔下非法載客的小四輪貨車,以扣押貨車、拘留非法載客等方式威脅司機。
去年12月下旬,施某曾讓一司機郭某召集水頭往返石井的其他小貨車司機,讓他們交“保護費”,可以保證小貨車載客不被公安機關查獲。12月29日、30日晚間11點左右,分別在石井鎮一執勤點內和供電所旁路邊,郭某等10名車主共被收了5500元“保護費”。
經舉報,南安警方等部門介入調查,將涉及該案的施某、朱某文等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據了解,這7人,施某年紀最小,最大的33歲,分別來自湖南、河南、江西和福建。案件的具體情況仍在調查。(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史國亮 通訊員 李達顯 王小紅 吳聯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