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憲第書院的門頭,被砌上了白石條,里面租給了商戶
閩南網1月25日訊 84歲的阿芬(化名)沒有料到,她因拆了自家兩扇窗,面臨被起訴。
阿芬的丈夫是“中憲第”后人,此前,她曾將古厝拆窗改門,想借此外租賺錢。去年8月,阿芬因涉嫌故意損毀文物被公安機關傳喚。
據了解,南安“中憲第”現位于南安市石井鎮石井社區,2001年1月被公告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前日上午,由南安檢察院提起公訴,南安法院在石井鎮開庭審理此案。
“中憲第”被改門面
嫌疑人是84歲阿婆
“中憲第”位于南安市石井鎮石井社區,雖是老厝,本家姓鄭,有30多戶鄭家后人和租客居住。阿芬姓王,丈夫是鄭家后人,老人破窗改門的區域是“中憲第”中的書院和演武堂。
昨天,記者走訪“中憲第”,看到老宅正門及主體部分正在修繕中。被王阿婆拆窗建門的屋子,其中一間已被出租為服裝店,白色的板材門格外顯眼,與老宅的整體建筑風格相差甚遠。
2011年2月份,阿芬拆除了宅第西部書院左廂房后墻的一扇窗戶,把窗戶改為石板門,用來出租。接到舉報,南安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南安文體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找到阿芬,制止了她的破壞行為,并要求恢復原貌。可一個多月后,另一扇窗戶也被拆了。
鑒于這一情況,去年3月,執法人員向石井邊防派出所報警,警方隨即傳喚阿芬。“當時老人不在家,但過了幾天,她就在居委會和親戚陪同下到所里自首。”辦案民警小鄭說,自始至終,老人也不明白,自己的老屋,為啥拆了兩扇窗,就要被起訴。
石井社區居委會鄭先生介紹,“中憲第”屬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故意拆除窗戶,就破壞了文物的整體性。
改門面為賺錢
公訴方稱或緩刑
據石井社區的工作人員介紹,阿芬的丈夫和兒子早年去世,雖然有兒媳、孫子,但關系并不好,“老人一直是獨居”。
阿芬很倔強,經常天不亮就出門拾廢品、擺攤,賺取生活費。早些年,阿芬還會和村民一起去廈門同安擺攤賣衣服。“老人非常勤快,愿意賺錢”,鄭先生說,兩年前,因屋子受損嚴重,阿芬花了自己不多的積蓄,請人修繕,還欠了不少錢。其間,老人就將修好的老屋外租做店面。
遺憾的是,由于種種原因,記者昨日未能見到阿芬和她的兒媳、孫子。
前日上午9時,在石井鎮石井社區居委會,由南安檢察院公訴,南安法院開庭審理阿芬故意損毀文物一案。公訴意見中指出,阿芬的行為已涉嫌故意損毀文物罪,但考慮嫌疑人年齡、影響等綜合因素,公訴人員也表示,考慮適用緩刑。
目前,該案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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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老人量刑從輕
福建溫陵律師事務所肖志云律師介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目前,國家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界定多少歲的老人不追究刑責。但公安機關規定,對超過75歲的老人,不適宜采取強制措施。除殺人、投毒等重大犯罪除外,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在量刑上會考慮對高齡老人犯罪從輕處罰。(見習記者 林莉莉 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史國亮 謝楊 通訊員 吳聯炮 鄭宗賢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