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上開設賭場,吸引他人參賭,指尖一點,一個月時間就收取近八百萬元賭資。經漳平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余某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6萬元;判處被告人盧某頓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其他7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定罪判刑。
2016年7月份以來,被告人余某源通過邀集或者招聘方式,雇傭盧某頓和劉某軍等人,在漳平市菁城街道長北坑一廢棄的養豬場內,利用電腦、手機等設備,分別建立“盛大”、“友情歲月”、“勝者為王”三個微信群,然后再將參賭人員拉入微信群中,依托網上PC蛋蛋彩票網站開獎結果來進行賭博。余某源將招聘人員按照客服、財務、“機器人”(負責統計輸贏成績)的角色進行分組,三個人作為一組負責一個微信群的賭博活動。
在一個月時間里,三個微信群參與經營賭博活動共收取賭資791萬余元,共獲利55萬余元。其中,余某源涉及賭資累計數額791萬余元,盧某頓涉及賭資累計數額146萬余元。(通訊員陳建忠陳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