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是股東了,有了話語權,干活都更有勁了。”“以前只有醫保、社保等福利,現在還能享受紅利”……23日,說起村里的集體山林股權改革,上杭縣泮境鄉彩霞村的村民們充滿了欣喜。
2016年,為響應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于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上杭縣在全市率先邁出了實施集體林地股權改革試點的步伐,上杭縣林業局印發《上杭縣林業局關于開展集體林地股權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在泮境鄉彩霞村前豐組253畝的集體林地進行“分股不分山、分得不分林”的股權改革試點,這也是我市目前唯一的一個集體山林股權改革試點。試點工作通過股權改革,讓符合條件的村民變身“股民”依托清查核算后的集體資產,成立集體資產股份理事會,把股權量化到每位成員,落實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資產的占有權和收益權。
改革通過確認集體組織成員權、并將成員權轉化成“股權”實行“確權到人、量化到戶、發證到戶、戶內共享、社內流轉、長久不變”的股權確權模式,明晰了村(組)集體林經營主體,進一步落實了林業產權;穩定了集體林地承包關系,落實了林農林地權益保護;解決了成員身份變化及出嫁女后代群體的股權爭議,確保了林區和諧發展;促進了“三權分置”后經營權的規范流轉,打造了對接社會資本經營林業,實現共贏的快捷途徑。
資產怎么管理,如今由“股民”說了算,股權改革后村民變為股東,直接關系切身利益,極大地調動了村民參與村(組)集體經濟決策、管理、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村干部參與管理集體經濟危機感和責任感在不斷增強,改變了以往干多干少一個樣,管好管壞無風險的狀況。
集體產權變成了個人股權,往日的青山變成了金山。2017年,該村民組股權試點林地得到天然林補助2613.49元,實現了第一次分紅,每股收益約12.33元,戶均收益60.78元,村民收入和民生福利事業不斷改善,讓村民真真切切地體會到了產權變股權所帶來的收益。
上杭縣通過股權改革試點工作,摸索出一條切實可行的道路,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革程序,樹立一個成功的典型案例,為今后全面開展股權改革打下堅實的基礎。(記者趙偉藍明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