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京東集團發布公告稱,為了更好地鼓勵員工拒絕商業賄賂,營造廉潔誠信的商業氛圍,公司特制定《京東集團廉潔獎勵試行辦法》,對于在拒收商業賄賂方面有出色表現的員工進行高額獎勵,獎金高達拒收商業賄賂金額的50%。
京東集團表示,我們一直踐行著“正道成功”的理念。拒收商業賄賂,維護廉潔的商業環境已經銘刻在每個京東人的骨子里。 在各崗位上都有這樣堅決抵制商業賄賂的人員,近期典型代表有居家生活事業部運營管理部,90后MM溫玉杰拒收商家現金50,000元賄賂;東北區大件運營部沈陽大件運營中心董琳,先后兩次拒收投標公司現金總計11,000元;再如華北區大件運營部配送運營部朱玉明拒收承運商現金10,000元等等。 為了更好地鼓勵員工拒絕商業賄賂,營造廉潔誠信的商業氛圍,公司特制定《京東集團廉潔獎勵試行辦法》,對于在拒收商業賄賂方面有出色表現的員工進行高額獎勵,獎金高達拒收商業賄賂金額的50%。 《京東集團廉潔獎勵試行辦法》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同時鑒于以上溫玉杰,董琳,朱玉明三位同事的杰出表現,按照辦法分別給予25000元,5500元,及5000元的現金獎勵。 京東集團廉潔獎勵試行辦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