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停在商場附近道路,沒想到,卻被物業人員鎖住了。11日,市民吳女士遭遇了此事,她找到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解釋,車輛不能停放在此,否則就會被鎖。
當天中午,吳女士駕車來到晉江萬達廣場,考慮到要到金街購物,便把車停放在緊挨著金街的道路上。買完東西后,她發現小車的右輪被鎖了,擋風玻璃上放著一張紙條“車已被鎖,開鎖聯系物業前臺辦”。隨后,吳女士趕到物業前臺辦,一名官姓秩序主管告訴她,這里的確是萬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前臺辦,但萬達廣場有多個物業前臺辦,他們也不知道車是誰鎖的。
在吳女士的堅持下,官先生和另一名秩序主管蔡先生來到她的車旁,該車正停放在萬達華府門口的道路上。蔡先生解釋,這里不允許停車,隨后叫來一名安保人員打開了車鎖。
“車子停錯位置提醒顧客就可以,非得要鎖車嗎?”吳女士說,她找物業理論,蔡先生態度惡劣,并揚言“車停這就活該被鎖”,讓她氣憤不已。
當天,記者見到了秩序主管蔡先生。他說,該道路不允許停車,凡是停放在這條路上的車輛,物業人員都會對車輛上鎖,以保證道路暢通。
商場物業可以私自鎖住顧客的車輛嗎?記者為此采訪了福建尚品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吳慶瑞律師。他認為,鎖車行為屬于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行政強制措施,一般是作為交通行政管理工作人員才有該強制措施執法權。作為物業公司,并不具有行政管理資格,故而無權鎖車。該鎖車行為屬于違法侵權行為,吳女士有權起訴該物業公司。(記者 林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