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日訊 “這是我的寶貝女兒啊,一個小姑娘家,臉就這樣被毀了。”看著女兒粉嫩的小臉蛋,被縫上長長的疤痕,賀先生昨日非常痛心地告訴海都記者,這都是一條大黑狗咬的。
3月30日下午5點多,住在晉江陳埭宮口村的6歲女孩小賀艷,在離家不遠的地方,被一條黑狗撲倒,小臉蛋上被咬出兩個血坑,最大的一個傷口,有4厘米長。雖然經過手術已經縫合,但醫生表示,愈合后將留下傷痕。
“我們曾經警告過附近的小孩子好幾次,注意狗,不要靠近。”海都記者昨日趕到事發地,狗主人林先生夫婦承認自家狗咬傷人一事,并稱愿意承擔部分責任。
孩子以前可愛的樣子
事發:
大狗撲來 女孩捂著血臉回家
昨日下午2點39分,網友“daisydai88”發微博說:“幫幫這個叫賀艷的小女孩吧,昨天放學回家去帶弟弟回家吃飯路過一居民家,家中一只狗,狗繩斷了跑出來把小女孩的臉弄傷了:傷口很深,長度很長……現在小女孩在泉州第180醫院,剛動完手術!”
微博中,還配有4張孩子臉部傷口圖,以及孩子爸爸媽媽發的微信截圖。圖片中,小女孩的右臉上,有兩個深深的血口。最深的一個,從嘴角開裂到臉蛋上,皮開肉綻,看了讓人心痛不已。
昨日下午,海都記者在解放軍第180醫院口腔頜面外科,找到了小賀艷。此時的她,正躺在媽媽的懷抱里,不斷哭鬧。
據小賀艷的父親賀先生介紹,他平時都在重慶上班,妻子則帶著孩子在晉江務工,這次女兒出事后,他特地趕了過來。
賀先生說,女兒今年上幼兒園大班,事發當天下午下課后,她回到家里,寫好作業,發現弟弟在外面玩。于是小賀艷出了門,站在離家500米外的一戶人家的護欄外,打算喊弟弟回來,沒想到一只大狗突然從護欄內竄出來,將她咬傷。
被咬傷后,小賀艷捂著臉,跑回家中。家人看到孩子滿臉是血,趕緊將其送往醫院。由于傷口較深,輾轉了多家醫院,才被收下。看到女兒臉上的傷,賀先生非常痛心。“這是我的寶貝女兒啊,一個小姑娘家,臉就這樣被毀了。”
咬人的黑狗,看到陌生人狂吠不止
醫生:
手術成功 但后期美容費用大
讓賀先生生氣的是,他多次找狗狗的主人,希望他們站出來,承擔應有的責任,但是對方曾一再推脫。前日,醫生為小賀艷做了手術打了預防針,臉部的傷口,也縫合了起來。但是,主治醫生告訴記者,雖然縫上了,但這么大的傷口,肯定會留下疤痕,后期美容需一大筆費用。
“手術當天,就花了5000多塊。”賀先生認為,狗狗的主人把鐵鏈放太長,導致自己孩子被咬傷,狗主人應該承擔起責任。
“daisydai88”的微博發出后,截至昨晚8點,已經被轉發500多次。網友們對孩子表示同情。網友“xiaoguo_9401”說:“不管怎么說,這么小的孩子肯定是無辜的。”而網友“紀許光”則希望家長們引起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并建議家長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回訪:咬人土狗有點嚇人 主人為防盜
昨日傍晚6點左右,海都記者跟隨陳埭派出所民警來到事發地。
事發民房是一棟南洋風格的石結構房屋,靠路的一側砌有1.2米左右高的石護欄。欄桿之間的空隙有10厘米左右。咬到小女孩的土狗是黑色的,約70厘米高,用一條鐵鏈鎖在旁邊的窗戶上。海都記者一到,這條狗馬上沖到石欄桿這邊來,吠了兩聲,模樣有點嚇人。
狗主人林先生夫婦就坐在石欄桿上。據他們表示,這條狗他們已經養了10多年了,一開始是養在后面。“但三四年前,我們家墻上的精美石構件被人偷過,所以才把狗拴到前面來,為了防盜。不這樣的話,我們家不知道要被偷多少次。”說話過程中,黑狗仍在一直吠個不停。
林先生夫婦表示,他們養的狗10多年沒咬過人。
記者問及“為何不將狗的鏈子拴短一點?”林先生的說法是,“這是我們家的地界,不多放出來點,小偷不會嚇到。”林先生還表示,以后會將狗拴進去一點。
狗主人:承認狗咬人 愿承擔部分責任
“要是人不來這里逗它的話,它怎么會咬到人?我們有責任,但是他們自己也有責任,我們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林先生夫婦稱,他們家有一個很大的院子,附近的孩子常過來玩,“我們曾經警告過附近的小孩子好幾次,注意狗,不要靠近。”
“我們的狗是拴上的,如果是放開的狗咬到人,那是我們的責任。”林先生夫婦說,被咬傷的小女孩家已經租住在附近好多年了,并不是剛來租的,早就知道這里有狗了,“家長有監護責任,家長沒看好孩子導致孩子被狗咬了,他們也有一點責任”。
據陳埭派出所民警介紹,事發當晚6時許,他們接到報警趕到現場時,孩子已被家人送往醫院治療。一開始,狗主人林先生夫婦并不是很愿意承擔責任。經過民警多次介入協調,林先生夫婦才表示愿意賠償,但是賠多少仍不明確。今日,他們將請來村干部一起再介入協調。
林先生夫婦表示,前晚他們家已有4人去看望過孩子。“我們愿意承擔責任,但不是全部責任。”
律師:小孩無識別能力 本身無過錯
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吳家洪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吳家洪表示,本案例中,受害者是小孩子,本身沒有識別能力,是無過錯的。而且,被拴起來的狗一般比較兇,飼養人承擔的一般是無過錯責任。只要被害人不是故意的,飼養人就要承擔全部的侵權責任。不過,小孩子的父母如果以前就知道有狗拴在那邊,也應承擔部分監護責任。
又見惡狗傷人
人的錯?
還是狗的錯?
心痛,替小女孩心痛,替小女孩的父母心痛。
可惡,又見惡狗傷人;可惡,為什么看不住這樣的惡狗。
這樣的悲劇一再發生,我不禁要問,這究竟是人的錯,還是狗的錯?
我初當人父,兒子9個月大,這才切身體會到,人類的小孩非常脆弱,要一路呵護。所以,小孩的任何傷害,首先都是父母的錯,每一個傷害事件發生的背后,都是父母的疏忽。就像狗主人說的,你們已經搬來很多年了,也知道這里拴著一條狗,怎么就不看好自己的孩子呢!
我有朋友愛養寵物,專養溫順的小型犬,就怕管不好自己的狗出去咬了人。狗主人既然知道小偷會怕狗,也曾多次警告附近的小孩子,那你怎么就不想想,小偷懂得避開惡狗,小孩子怎么懂得避開惡狗呢?哪怕在小孩放學的時段,把狗拴緊點可否?
所以,說來說去,這不關狗什么事,撕咬是它的本性,錯的是人,那些稱作大人的人。(海都記者 陳曉婷 林天真 陳紫玄 黃謹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