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奶奶最近遇到煩心事,家里無法辦理確權手續,原是已經過世12年的丈夫的戶口還“活著”。日前,晉江市公安局龍湖派出所核實后,為其辦理戶口注銷,第一時間將相關文書送到許奶奶手上。
許奶奶住在晉江市龍湖鎮杭邊村,今年3月,她趕忙來到龍湖派出所戶籍窗口,詢問要為其丈夫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然而,民警查詢了系統及檔案,發現其丈夫還“健在”,這是怎么回事?許奶奶告訴民警,其膝下有子女3人,丈夫洪先生已經去世十多年,日前村里辦理土地確權,一家商量著讓子女繼承父親的份額,但洪先生的戶口還“活著”,這就無法辦理手續,她這才救助派出所。
早年,洪先生與家中兄弟到南洋賺錢,其于2008年在菲律賓去世,親兄弟幫助在當地安葬,當時許奶奶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的意識,也沒有第一時間到派出所報備登記,經年累月此事也被淡忘。時至今日,當年幫助許奶奶安葬洪先生的小叔子也不在人世,已無處查找洪先生的死亡證明。了解情況后,民警多日走訪,核實洪先生的墓地照片、信息及村干部的反饋,證實洪先生確已身故。隨后,戶籍民警依法辦理戶口注銷并開具證明后,第一時間將相關文書送到許奶奶手上。
警方提示:親屬死亡后,家屬持相關證明及時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注銷戶口手續,以免給自己帶來不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記者吳水保 通訊員劉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