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房產網訊 下月1日起,泉州商品房將實行現售備案制度。
昨日,記者從
泉州市住建局獲悉,《關于實施商品房現售備案制度的通知》已下發。其中規定,商品房項目,若未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的,或者是已辦理商品房項目初始登記的,應申請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書》的商品房項目方可進行銷售。
商品房銷售分為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實行網上合同簽約。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尚未銷售的剩余房源,在經批準的預售面積范圍內,可視同現房繼續銷售,不再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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