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房養老”的提出再次成為輿論熱議的焦點,支持與反對的聲音并存。
作為一個并非首次提出的概念,圍繞其中的爭論主要包括房屋繼承、抵押風險、房屋產權等方面,為此,業內分析認為“以房養老”想法很好,但全國推行存難度,亦有專家分析稱,此法更適合我國無子女老人養老,“以房養老”的核心在于如何真正盤活閑置住房。
“以房養老”再被提及 全國推廣有難度
9月13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要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以房養老”。隨著中國老齡化社會形勢的加劇以及房地產市場的持續火熱,“以房養老”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對于“以房養老”的概念解釋,近日的報道中這樣描述:“以房養老”是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出去,在繼續享有住房使用權的情況下,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老人去世后,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再將住房出售或出租。由此,老年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將房產提前變現用于養老。其操作形式類似于把“住房抵押貸款”反過來做,因此又稱“倒按揭”。
據了解,國務院此次提出的“以房養老”并非新生事物,此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通過不同形式進行過試點,如2007年北京石景山區“養老房屋銀行”、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以房養老”、2011年中信銀行基于老年借記卡的“倒按揭”業務,但最終或因養老觀念不合,或因申請門檻過高,最終都以失敗收尾。
如何看待此次國務院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2日,在“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交流研討會暨卓達一二三產聯動模式推介會”上,卓達集團執行總裁陳松對中新網房產頻道表示:“‘以房養老’的想法很好,但是想在全國推廣并非一時半會兒的事情,還存在一定的難度,其中,有很多技術環節的細節仍待推出和完善。”
“以房養老”牽涉房屋繼承 專家稱適合無子女老人
“以房養老”剛一提出便引發社會的廣泛討論,其中支持和反對的聲音都有。22日,央視財經評論也報道稱,不少老人對以房養老機構不信任,不敢輕易把房產抵押出去。另外也有老人坦言,老人們普遍坦言,自己在感情上難以接受以房養老模式。因為房子是一筆不小的財產,留給兒女是天經地義的。
將住房抵押給金融機構以獲取養老金的形式所引發的熱議,或許是源于目前傳統的家庭養老形式。尤其目前,“以房養老”多發生在家庭內部,即子女或晚輩支付養老費用給父母,照顧其日常生活,或者是子女為父母購買郊區養老公寓或繳納養老院費用,父母的城區住房贈予子女或由子女繼承。胡景暉認為,這些發生在家庭內部的“以房養老”似乎更符合中國人的情感倫理和家庭觀念。
在22日的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交流研討會上,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也提到,推行“以房養老”需要完善的細節非常多,其中就涉及到房產的繼承問題。
針對“以房養老”以及父母與子女的住房繼承問題,原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總裁孟曉蘇在其實名微博表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起源歐洲,十多年在美國日本發展快。老人投保后繼續住房,同時以房產價值與平均預期壽命等進行核算,按月領取給付金。譬如65歲老人500萬房產每月約3-4萬,200萬房產每月約1.5萬,終生領取,房產增值后可重新核定。老人辭世后用房產用于償還。它很適合我國無子女老人養老。”
專家:“以房養老”核心在于盤活閑置住房
推行“以房養老”必然有其積極意義,易鵬認為,此舉有利于擴大內需,也有利于提高未來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后的老年人生活質量。
然而,中新網房產頻道梳理發現,目前對“以房養老”的開展還存在諸多疑慮,例如房屋產權問題。據新華網22日報道,目前北京地區的銀行還未推出“以房養老”的相關業務,而提及老年人抵押房產給銀行從而獲得養老金的做法,不少銀行都表示擔心產權問題。
為此,胡景暉強調,目前銀行開展的“以房養老”“倒按揭”業務及其有限,主要是因為這些用來做“倒按揭”的抵押房產房齡較老,70年土地使用權所剩時間不多,房屋價值難以認定所致。基于此前多次失敗的經驗考慮,胡景暉認為,“以房養老”的核心在于如何真正盤活閑置住房,為保證房屋高效、可持續利用,養老機構民營化、運營模式金融化、中介機構嵌入化將成為未來“以房養老”模式的三大必然趨勢。
另外,雖然“以房養老”在全國推廣存在難度,但是某些城市是可以先行試點的,對此,陳松認為:“‘以房養老’在一線城市推廣可能會好一些,比如在北京,因為房價比較高,且還在在不斷往上漲,抵完以后對老年人的生活會有比較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