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通渠道應敞開
從目前來看,能夠借鑒美國終身教職制度者,幾乎全部是國內一流高校。在筆者看來,作為高校改革,特別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在借鑒美國終身教職制度時,國內一流高校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但僅就教師聘任而言,應特別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要轉變理念。高校一定要有“以教師為中心”的核心理念與實際行動。應該從一開始就關心青年教師的成長。比如在要求他們提高科研能力的同時,也應該從多方面加以關心和照顧。在哈佛,對晉升人員的第一次考核是從其入職的第二年開始的。但這次考核比較隨意,主要是了解其教學、科研狀況,使其更好地走上教學和科研的軌道,方式主要以談話、聊天為主。第二次考查是在其入職的第四年,這次考核就很正式了,因為四年時間過去了,此次考核決定著其是否能夠晉升副教授——如果這一步晉升不上去,那就意味著在今后幾年之內失去了在哈佛獲得終身教職的機會。
其次,要完善制度。就目前來看,中國一流高校應該在拿來主義的基礎上,根據中國高校的具體情況,完善各自的終身教職制度。比如我們不僅要借鑒美國傳統的終身教職制度,也應該將現在的非終身教職的“講師”制度一并借鑒過來。所謂講師制度,是指不列入終身教職制度的在高校任教的教師,他們只負責教書,學校并不考查其科研狀況。美國的研究型大學經常聘任講師,而且講師也要求有博士學位或者相應領域中的最高學位。一般來說,他們只負責講授基礎課程,主要講授本科生的課程,特別是一些基礎類的大班課程。近年來,對于那些全職的講師,有的大學也開始賦予他們一些與其他終身教職的教師同樣的權利。
我國一流高校制定的“非升即走”規定中,如果設立了類似的講師制度,那么像方艷華這樣的老師,清華是否可以考慮讓其轉入新的講師體制之內?如此一來,她既可以一直講授深受學生歡迎的基礎課程,也可以繼續享受與其他教師相同的權利。
再次,要破除壁壘。中國高校一定要破除各自封閉的體系,打通教師可以相互流通的渠道。在美國,一位教師在某所高校無法得到終身教職的話,可以轉入到同類高校或者略低一點層次的高校任職并獲得終身教職。這在美國是一種常態,但在中國卻幾乎難以實現。因為人們一旦進入某所高校,似乎就意味著已經在這所高校具備了終身的教職,教師本人如果想離開,不容易;學校想讓教師離開,也不容易。導致這一切的根源,都跟學校所給予教師的各種福利(包括工資、津貼、住房等)掛鉤有關系。被解聘的教師如果不能順利到另外一所高校任教,很有可能就意味著下崗或者失業。
沒有人才流通的渠道,中國高校要借鑒美國的終身教職制度就無法真正取其所長,也無法真正使這一制度在中國實施。換句話說,如果高校之間人才不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流動,那就可能出現兩種結果:第一,由于考慮到絕大多數人無法承受,教師也難以離開,高校便把這樣的聘任制度當成了一種擺設,所謂的終身教職制度,不過是一張廢紙而已;第二,高校自降標準,從而使終身教職制度失去了對大多數人的約束力,只是成為了少數人的噩夢。
筆者相信,大多數人都是支持中國高等教育進行改革的,大家對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也抱有相當大的期望。但在這個過程中,既要防止聘任制度制定的不合理、不完善,從而難以貫徹執行而淪為一種擺設,也要防止因為其他環節的缺失或者不配套,導致聘任制度變成了過度懲治極少數教師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