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考加分”曾讓一些地方、部門不同程度存在權力尋租現象,主要體現在哪幾個方面?
儲朝暉:高考加分權力尋租首先體現在“加分項目設置不合理”。自2004年起,加分權力下放,客觀上為各地自主設定高考加分名目放行,于是各地依據自己的需要設置各種加分項目,在缺乏專業監督的行政權力作用下,一些不合理或者容易被鉆空子的加分項目出現了。
其次,在方式上違背“程序公平”原則。由于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加分的只是一些原則性政策,而非可操作的規范,加分的范圍和具體分值存在不嚴謹性,為權力入侵預留了空間。與考試操作簡便,能夠抵擋權力、金錢、人情關系等因素的干擾相比,幾乎所有的加分政策都存在模糊空間,缺少監督。
記者:“全面取消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所反映的本質問題是什么?
儲朝暉:高考加分背后體現的是對人才的專業評價。
近些年來,教育部門逐漸意識到高考加分的負面影響,逐步減少加分項目、限制加分分數。但是,減少和取消加分僅是解決高考公平的一個小問題,大思路是對現有高校招生制度進行綜合改革,廢除總分錄取模式。托福考試中分為閱讀、寫作等部分,但最后的成績卻不以總分呈現,依然保留各部分成績。高考要體現公平,就要采取這種嚴格且客觀的評價方式,考分呈現越清晰,能力素質評價就越能體現公平,高考加分就沒有意義了。
此外,這次《通知》依然保留了身份型加分,但是為了公平,建議要明確具體界定身份的條件,例如對少數民族的加分就應明確住所、母語、生活環境等條件;對殘疾考生和英烈子女也應明確具體條件。(記者 陳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