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主業”是什么?在大多數人看來,答案應該是學習,包括系統的文化知識學習加上適度的體育鍛煉。
所以,當這些顯得有些“另類”的孩子出現在公眾視野時,社會輿論被引爆了——這些孩子的大部分時間與拳套捆綁在了一起。
這些孩子大多失去雙親或無依無靠,他們被四川成都恩波格斗俱樂部“收養”后,大部分時間在練拳。
7月27日,《法制日報》視點版對這群孩子的近況進行了報道,并分析了恩波格斗俱樂部“收養”這些孩子所涉及的一些法律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法制日報》記者在調查此事時發現,對于“格斗孤兒”事件,除了分析其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我們更需關注這些孩子的成長——對于未成年人來說,大量時間學習格斗對他們的成長是否有益?
業余格斗選手:
讀書才能保證有能力找到工作
“能讀書就先讀書。”說起“格斗孤兒”事件,業余格斗選手曾放的態度很明確。
“最近一兩年,我經常被十幾歲的孩子問到一個問題——‘怎樣成為職業格斗運動員’?每一次,我都會非常嚴肅地告訴孩子:能讀書就一直讀下去,就算你成績不好,就算讀個三本、大專甚至技校,也一定要讀下去。這樣,即便你將來選擇當一名職業拳手,當你打不出來時,也有能力找到工作。”曾放對記者說。
“我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也不想說什么風涼話。其實,我也特別想打職業比賽,但我知道至少應該在我讀完研究生后再去打拳,至少要練拳三年以上再做決定。很多人都勸我休學打職業比賽,但我的教練堅持讓我畢業之后再說。”曾放說,“至于為什么要在練拳三年以上再做決定,因為要看自己是否真的喜歡打拳,是否能堅持下去,另外還要看老天爺是否賞你這個飯碗。”
對于打職業比賽這件事,已經退役的業余格斗運動員李杰與曾放的觀點一致。
在十幾歲時,李杰就開始了訓練、打工的生活,“每天早上5點半起床,出去打工。下午三點半開始練拳,練到5點半。如果身體狀態好,還要做體能訓練”。
“如果走專業路線,格斗能力毋庸置疑,但是你的生活可能會非常糟糕。大多數職業拳手如果沒有良好的家境以及家庭支持,在靠打拳成名前,生活都是比較拮據的。沒在國內成名之前,營養品、伙食費都要省著花。在單調、高強度的體能和對抗訓練結束后,還要去打工養活自己。”李杰說,所以,不要貿然選擇打拳這條路。
這樣的觀點得到了教育專家的肯定。
“滿18歲以后,也就是說他們有判斷能力之后,如果愿意去參加搏擊訓練,我認為可以。不過,在未成年時,我們應該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去保護孩子,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甚至企業都有責任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程方平說,即使說一些孩子經過爺爺奶奶同意打拳,但是這些老人限于文化水平、認知水平,對搏擊這件事的認知會存在錯位。尤其在商業宣傳的情況下,信息是不對稱的,老人了解到的可能只是好的一面,具有誘惑性的一面,他們可能不了解負面的信息,他們可能只是覺得打拳解決了孩子吃飽飯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