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十四)構建人才安居服務工作網絡。建立市、區兩級人才安居工作機構,落實責任、明確專人、實體運作。構建全市統一的人才綜合服務平臺,實行一門受理、一站式服務,實現“不見面”審批,確保人才安居工作有序開展。(牽頭單位:市編辦、市房產局,責任單位: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十五)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通過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競建、競自持,在集體土地試點建設,在保障房中定量建設,以及在居住用地限地價、限租金、限對象建設等方式,多渠道建設租賃住房。(牽頭單位:市國土局、市房產局、市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十六)加快共有產權房建設。采取集中與分散建設相結合的方式,以屬地建設為主,提高共有產權房建設規模。可在出讓土地中采取限房價、限對象等方式建設共有產權房,也可以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適當提高配建比例,增加共有產權房的供應。(牽頭單位: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房產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十七)建立人才安居補貼經費負擔機制。人才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由市、區財政分擔,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承擔50%;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承擔70%。江北新區全額承擔。(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房產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十八)落實人才安居工作責任制。建立市、區兩級人才安居工作考核機制,將人才安居工作考核納入市對區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鼓勵企業和人才誠信申報,對弄虛作假騙取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納入企業或個人征信系統并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責任單位:市房產局、市人社局、市科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江北新區、各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在本意見基礎上,研究制訂本轄區的具體措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