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放寬條件、降低門檻
為有效解決基層事業單位“招人難”,縣、鄉事業單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放寬學歷、專業、年齡等要求;縣(市、區)可根據需要自主確定公開招聘批次、規模及招聘時間,自主確定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人才的層級、專業和數量。
吸引人才還要優化崗位管理制度。我省將建立和完善基層事業單位崗位動態調整管理辦法。鄉鎮事業單位通過特設崗位引進的急需人才,其所聘崗位等級可放寬至專業技術八級以上,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對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連續滿30年且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聘任相應專業技術崗位。
激勵:增加收入、優先表彰
我省提出,專業技術人員收入分配要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緊密聯系。推進基層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對招聘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的基層事業單位,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傾斜;補貼政策進一步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對為基層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國家、省級各類重點人才選拔培養獎勵項目。同時,推動政府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向基層延伸,切實改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學習培訓、醫療保障、居住、子女就學、文化需求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