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資格證書掛靠在某些機構換取掛靠費,曾經,“掛證”現象很多見。這一行為有損誠信、擾亂市場秩序,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為社會所詬病。那么,“掛證”現象為何難以消除?下一步將怎么整治“掛證”亂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將治理“掛證”亂象作為推動“放管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并督促推動有關部門加大整治力度,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掛證”需求正在緩解,但尚未根治
近年來,有關部門逐步加大清理打擊“掛證”行為的力度。對個人提交虛假申請材料騙取注冊證書、涉嫌掛靠證書等情況,調查屬實的,一律不予注冊。例如,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規定,“掛證”者一經核實,一律注銷注冊,3年內不得重新注冊。環境保護部要求,對存在證書掛靠行為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一經發現即撤銷資質,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2014年以來,住房城鄉建設部通過開展“掛證”專項治理活動,共查處335人,記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并在有關媒體上曝光。
“經過努力,‘掛證’需求本身也在緩解。2016年共有200多萬人取得各類職業資格證書,在確保考試質量的前提下,有效增加了人才供給總量。”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說,“另一方面,轉變政府職能、改革管理模式也在深入推進。如知識產權局降低了設立專利機構和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的條件,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注冊建造師指標考核與建筑企業資質許可脫鉤。”
但“掛證”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治。建設、食品藥品、消防、環保、專利代理等領域“掛證”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尤其是建設領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食品藥品領域執業藥師缺口較大,導致“掛證”現象突出。注冊消防工程師已成為新的“掛證”熱點。環保領域“掛證”較多的是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有關負責人分析,產生證書掛靠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利益驅動。職業資格證書持有人可以通過“掛證”牟利,企業通過“掛證”既能滿足資質審查的需求,又可以節省人工成本。而一些中介服務機構因為有利可圖積極牽線搭橋。二是有的部門對企業開辦、年檢的人員資格權重條件設置過高,一些不具備人員條件的企業為取得資質尋找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掛靠。三是取得職業資格的人員數量難以滿足行業發展需要。四是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不完善,證書掛靠違法成本較低。五是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管理部門之間存在信息孤島,發現、查處證書掛靠違法行為較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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