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管理相關規定需細化
“如果這件事情被認可,會有更多自閉癥患者不允許登機,這未免有一刀切之意,我認為不能助長航空公司這樣的行為。”對此,張起淮的意見是,航空公司應該拿出解決方案。我國患有自閉癥的人群不在少數,之前并沒有聽說過類似患者乘機受到過限制。
不過,航空公司也拿出了依據。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承運人認為旅客的行為、年齡、精神或者健康狀況不適合旅行,或者可能給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適,或者可能對旅客本人或者其他人員的生命或者財產造成危險或者危害,承運人有權拒絕運輸旅客及其行李。
“飛行安全當然是第一位的,但對于不同病癥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工作人員專業嗎?又如何避免他們的權力被濫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建偉則認為,民用航空法規雖然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狀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但這些規定并沒有細化到具體病種,也沒有對安全影響提供可操作性的等級標準,這就使得同類病人或同一乘客可能受到不同的對待。特殊人群的乘機規范顯然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并提前讓所有乘客都心中有數,從而減少類似爭議的發生。
“針對自閉癥患者,航空公司要有相應的應對措施,公開制定一些細則,規定自閉癥或其他疾病患者在怎樣的情況下不能乘機。”在張起淮看來,各個航空公司都有航空旅客服務守則,但這是原則性的守則,究竟應該如何操作缺少細則。同時,這些具體情況應該由專業人士或醫務人員來鑒定,而不是由一個缺少專業知識的普通服務人員進行。目前針對航空公司的這種權力,還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