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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我愛上班里男生
父母做法令我無地自容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我悄悄地對班上的一個男生產生了好感,上課、下課,總會不自覺地留意他。就這樣過了快一年,我鼓起勇氣,給男生寫了兩封信,一封轉交到了他的手里,一封自己留下。可是還沒等男生回信,我藏在家里的另一封信就被父母看到了,他們嘲笑我:“作文沒看寫得多好,情書倒是挺會寫。”父母還去學校找了那個男生,告訴他,不允許我早戀。那個男生很生氣,還指責我:“根本不喜歡我。”這讓我無地自容。從那以后,我變得很叛逆,父母什么建議我也聽不進去。
專家解析:沈陽市第一人民醫院心理科陳爽醫生建議,父母的做法明顯傷害了孩子的感情和尊嚴,極有可能產生嚴重的后果。青春期萌生對異性的好感甚至有性沖動,是正常的生理、心理成長過程,因怕分散精力影響學習就絕對禁止,會導致錯過情感發育期。現在很多理科男不會談戀愛不會建立與異性的親密關系,都是感情發育不良導致的。父母對青春期兩性交往冷嘲熱諷,會形成不健康的兩性關系。理解、接受、允許合理的異性交往,并分享家長自己的成長心理體驗,更利于建立健康的戀愛觀、婚姻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