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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開庭女友視頻出庭證詞引不滿
2018年1月24日,李小國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強制兒子的女友朱倩出庭作證。
2018年1月30日上午10點,該案在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二次開庭,朱倩以視頻連線的形式出庭作證,法院未當庭宣判。
在起訴書中,石家莊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被害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小國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對于檢方推翻殺人兇手自首情節及參與救助情節和李俊杰無過錯的所有情節他都很贊同。李俊杰在還未到醫院時就已經死亡,并且傷口長達18厘米,這就足以說明王林林是故意殺人,在這期間王林林可能存在救助行為,但這行為是在畏罪心態下的行為,并且當時李俊杰已經死亡,救助也沒有任何意義。
在本次庭審現場,朱倩也以視頻連線的形式出庭作證。李小國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為了保護證人,視頻都對朱倩面部進行了處理,由雙方委托代理人確認了朱倩的身份。
“我對她在庭上回答的問題很不滿意。”李小國告訴記者,在庭上他和律師一共圍繞當時的案發情況詢問了朱倩19個問題,在問到“為何在明知王林林有刀的情況下,不報警還要給李俊杰打電話時”,朱倩回答“被控制住了”;在回答“李俊杰倒地后血是流出來的還是噴出來的”問題時,朱倩答到“流出來的”。對此,李小國很是氣憤:“我兒子傷口18厘米,事發現場天花板上都是血,你說是流出來的可能么?”,并且在問到周某很多細節問題時,朱倩都以時間太久,記不清了為由來回答。
庭審快要結束的時候,兇手王林林對李小國做了一次道歉并懇求原諒。“你砍傷他,或者把他砍殘疾,哪怕是變成植物人,我都會原諒他,但是我兒子死了,他的脖子都差點被砍斷,你叫我怎么原諒。”李小國告訴記者,如果兇手不被執行死刑,他會堅決上訴到底。
原告李小國的代理律師秦春暉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我們對急救人員做了一份筆錄,證實了李俊杰在送到醫院前已經死亡。這也就證明無論王林林有無救助行為,對犯罪的后果不會有任何影響。”秦春暉還表示,朱倩是否出庭對最終的審判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