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錄?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 將先在綿陽、宜賓、眉山試點
根據實施意見,我省將開展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取得經驗后全省推廣。試點具體任務包括兩項,一是計分科目的構成。要在全開全學、全科開考、保障基本質量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要求,確定計分科目。現已采取4(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6(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模式錄取計分的,不再減少計分科目。二是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試點地區要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或依據。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階段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訂具體的使用辦法。探索建立客觀真實、方便適用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和規范有效的使用辦法,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克服唯分數論,要避免人為設定不同等級學生的比例和名額,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據悉,結合近年來各地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情況,經市(州)申報,專家論證審核,決定在綿陽市、宜賓市、眉山市開展試點。試點地區要制定試點方案,根據當地實際,積極穩妥地進行探索。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實施。試點之外的其他地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高中招生錄取可以暫繼續按照現行的方式進行。實施意見要求,各地要立足實際逐步改革過渡,最遲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值得關注的是,我省將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作機制,探索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打通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立交橋”,為高中階段學生提供選擇機會。
此外,我省將繼續實行優質學校指標到校。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務區內的初中學校,國家級重點(示范)等優質中等職業學校也可將一定的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