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進醫學人才供給與需求有效銜接,全面優化人才培養結構
(九)建立健全醫學人才培養供需平衡機制。統籌衛生與健康事業各類醫學人才需求,制定衛生與健康人才培養規劃,加強全科、兒科、婦產科、精神科、病理、老年醫學、公共衛生、護理、助產、康復、心理健康等緊缺人才培養。制定服務健康事業和健康產業人才培養的引導性專業目錄,推動醫學院校進一步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嚴格醫學教育準入標準,規范醫學專業辦學,強化監督管理,新增醫學類專業布點重點向中西部醫學教育資源匱乏的地區傾斜。省級教育、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定期溝通,堅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養與就業聯動機制,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定期制定和發布人才需求規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醫學院校要根據人才需求及醫學教育資源狀況,合理確定醫學專業招生規模及結構。
(十)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轉崗培訓等多種途徑,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完善訂單定向醫學生教育培養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省份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按照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將本科畢業生全部納入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根據需求適度擴大培養規模;嚴格履約管理,及時落實就業崗位和薪酬待遇,鼓勵各地探索實行“縣管鄉用”(縣醫院聘用管理、鄉鎮衛生院使用)的用人管理制度。對在崗基層衛生人員(含鄉村醫生)加強全科醫學、中醫學基本知識技能和適宜技術培訓。
(十一)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分類推進中醫藥教育改革,適度增加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的中醫類院校為“5+3”一體化招生院校,促進中醫藥院校教育與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銜接。構建服務生命全周期的中醫藥學科專業體系,推進中醫藥養生保健、健康養老等人才培養。完善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加強師承導師、學科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建立以名老中醫藥專家、教學名師為核心的教師團隊,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加快推進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建立完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鼓勵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攻讀中醫專業學位,鼓勵西醫離職學習中醫。鼓勵扶持民族地區和高等院校開辦民族醫藥相關專業,支持有條件的院校開展民族醫藥研究生教育。
(十二)促進區域醫學教育協調發展。以中西部地區為重點,加強薄弱地區醫學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能力建設。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實施過程中,加大對中西部醫學院校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發揮高水平醫學院校的輻射帶動作用,提升薄弱院校辦學水平,加大東部高校“團隊式”對口支援西藏醫學教育工作力度,加快西藏現代高等醫學教育體系建設。以新疆和西藏為重點,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西部支援行動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中西部地區支持計劃。通過專家支援、骨干進修、適宜醫療技術推廣等多種形式,提升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醫務人員的醫療衛生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