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證”聽起來簡單,實際上有很多“道道”。例如,賈盧漢是租住房屋,按政策他需要提供“實際住所居住證明”,而這一項就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繳納日期距離2017年5月17日之前滿6個月的出租房屋發票、房主房屋所有權證和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證”的要求近些年并沒有太大變化,賈盧漢按部就班地準備。五一長假回來,他跟房東預約去開房屋發票,需要帶上房東的房屋不動產證、身份證原件和租房合同。
沒想到,房東前一天還答應得好好的,第二天就反悔了。起初,賈盧漢以為房東想趁機要價,他在網上看過很多這樣的案例,少的給房東一兩萬,多的有被要了15萬的。情急之下,他提出額外給房東2萬塊錢,但是房東還是沒有同意。房東解釋說,他聽房地產中介說,一旦給租客提供居住證明,如果自己有了二胎,可能會影響自己的孩子入學。
房東的顧慮來源于朝陽區教委《關于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中的一條新規定:從2017年起,我區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的實際居住地址(憑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證書)實施記錄管理,實際居住地用于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上小學六年內只提供實際居住地址服務范圍內的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這個新規定被家長簡稱為——“六年一學位”。其實,北京市海淀區在2016年就實行了這樣的規定,但是如果仔細研究就會發現,同樣是“六年一學位”,其中的含義還有不同。海淀區的規定是,“自該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朝陽區政策的“一學位”只限于有房產的家庭,并沒有包括租房者,但海淀限制的范圍顯然將兩者都包括在內。
為此,賈盧漢特意去朝陽區教委確認,租房者不占用房東的“學位”指標。但是房東不相信,要求房東一起去教委證明有此一說,也被拒絕了。
為了讓孩子能在北京上小學,他只好另謀出路。朋友圈里1萬塊錢的“懸賞”,就是為了求一個租房地址、開租房發票。為此,夫妻倆幾乎挖掘了所有的人際關系。幸運的是,兒子幼兒園同學的姥姥得知了他們的情況,同情孩子為了上個小學那么難,這位好心的老人免費帶著賈盧漢去開了租房發票,這讓他們一家非常感激。
賈盧漢終于松了口氣,帶齊了資料去提交,卻被工作人員告知,“經濟適用房不能讓孩子上學,不能開租房發票。”他看到房本復印件上的確有“經濟適用房”5個字,心頭一緊。不過后來經多方確認,這只是虛驚一場,因為按照規定,經適房在滿足居住五年的前提下,購房人繳納了相關款項,取得該房產的完全產權后,就可以將該房產用于出租經營。
5月26日,賈盧漢的兒子終于收到了“聯審”通過的消息,接下來就等著給非京籍學生派位了。“對我們非京籍的人來講,只要孩子有學上,能陪伴著孩子一起成長就滿足了,不挑(學校)好壞。”說這話的時候,他長長地舒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