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教育部日前向廣東省政府發(fā)出《教育部關于批準正式設立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的函》,同意正式設立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廣東省和汕頭市財政預計投入40億元建設資金。
教育部復函明確,合作設立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的辦學者為汕頭大學和以色列理工學院。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依法管理,首批設置的本科專業(yè)為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這是繼10月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設立后,廣東省又一所正式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大學。
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招收學生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針對中國公民,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入學考試,并符合相關招生錄取規(guī)定和要求;針對外國公民,按照以色列理工學院的招生標準和錄取規(guī)則,基于入學考試成績等申請材料擇優(yōu)錄取。學院可以按照《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逐步開展以色列理工學院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教育,借鑒以色列理工學院的先進經(jīng)驗,自主招生錄取,頒發(fā)以色列理工學院的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證書。(記者劉盾)
《中國教育報》2016年12月0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