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善辦學條件
(七)完善辦學標準。各省(區、市)要認真落實國家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裝備配備標準和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有關要求,按照“實用、夠用、安全、節儉”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針對兩類學校特點,合理確定兩類學校校舍建設、裝備配備、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基本辦學標準。對于小規模學校,要保障信息化、音體美設施設備和教學儀器、圖書配備,設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改善生活衛生條件。對于寄宿制學校,要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學條件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床鋪、食堂、飲用水、廁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條件標準和開展共青團、少先隊活動及文體活動所必需的場地與設施條件。
(八)加快標準化建設。各地要統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強通往兩類學校的道路建設,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設施,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按照建設一所、達標一所、用好一所的要求,統籌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等中央和地方學校建設資金,多渠道籌措經費,加快推進兩類學校建設。要摸清底數,對照標準,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實事求是確定建設項目和內容,制訂具體實施計劃,落實建設資金,加快建設進度,力爭2019年秋季開學前,各地兩類學校辦學條件達到本省份確定的基本辦學標準。要精打細算,避免浪費,堅決防止建設豪華學校。
四、強化師資建設
(九)完善編制崗位核定。對小規模學校實行編制傾斜政策,按照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編制;對寄宿制學校應根據教學、管理實際需要,通過統籌現有編制資源、加大調劑力度等方式適當增加編制。各省(區、市)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核定標準和實施辦法。推進縣域內同學段學校崗位結構協調并向鄉村適當傾斜,努力使鄉村學校中高級教師崗位比例不低于城鎮同學段學校。將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作為申報高級教師職稱和特級教師的重要條件。切實落實教師職稱評聘向鄉村學校教師傾斜政策,并優先滿足小規模學校需要,保障鄉村教師職稱即評即聘。深化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核定的編制,及時為鄉村學校配備合格教師,保障所有班級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課程,保障小規模學校少先隊輔導員配備。各省(區、市)要統籌制定寄宿制學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務人員及衛生人員配備標準,滿足學校生活服務基本需要。嚴格執行教職工編制標準,嚴格教師準入,為義務教育學校配齊合格教師。加快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統籌調配城鄉教師資源,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或者擠占挪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從根本上解決部分地區長期聘用編外教師問題。
(十)提高鄉村教師待遇。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向兩類學校適當傾斜,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加強督促檢查,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認真落實鄉村教師享受鄉鎮工作補貼、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生活補助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政策;因地制宜穩步擴大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范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補助標準,并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補助。切實落實將符合條件的鄉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的政策。堅持從實際出發合理布局,加大艱苦邊遠地區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力度,保障教師基本工作和生活條件;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鄉村小規模學校應配建教師周轉宿舍;交通較為便利、距離相對較近的地方,可在鄉鎮寄宿制學校內或周邊集中建設教師周轉宿舍。關心鄉村教師生活,為教師走教提供交通幫助與支持。
(十一)改革教師培養培訓。加強實踐培養,結合推進城鄉教師交流支教,遴選一批鄉村教師到城鎮學校跟崗實習培養。適應一些鄉村小規模學校教師包班、復式教學需要,注重培養一批職業精神牢固、學科知識全面、專業基礎扎實的“一專多能”鄉村教師。通過送教下鄉、集中研修等方式,加大對鄉村學校校長、教師特別是小規模學校教師的培訓力度,增強鄉村教師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面提升兩類學校教師教書育人能力與水平。“國培計劃”優先支持艱苦邊遠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培訓。加強教研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縣級教研機構作用,著力幫助提升鄉村小規模學校教育質量。鼓勵師范生到兩類學校開展教學實習。要加大教育經費支持教師隊伍建設力度,重點用于按規定提高教師待遇保障,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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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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