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社會力量興辦教育是指各種社會力量以捐贈、出資、投資、合作等方式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法律法規允許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改革開放以來,作為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主要形式的民辦教育不斷發展壯大,形成了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從學歷教育到非學歷教育,層次類型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發展局面,有效增加了教育服務供給,為推動教育現代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已經成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民辦教育也面臨許多制約發展的問題和困難。為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實行分類管理為突破口,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強規范管理,提高辦學質量,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積極性,促進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把理想信念教育擺在首要位置,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提高學生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
分類管理,公益導向。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實施差別化扶持政策,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無論是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還是營利性民辦學校都要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優化環境,綜合施策。統籌教育、登記、財政、土地、收費等相關政策,營造有利于民辦教育發展的制度環境。
依法管理,規范辦學。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依法履職,規范辦學秩序,全面提高民辦教育治理水平。
鼓勵改革,上下聯動。依靠改革創新推動發展,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共同破解民辦教育改革發展難題和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