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以下簡稱“聯合招生”)招生簡章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將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在福建省報名點報名、現場確認及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1.報名資格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相當于中學六年級)并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俑郯牡貐^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苋A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最近四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即按一年計算,無須連續居住。年的計算規則為:自然年,或每年報名時間截止日的過去一年。兩年中累計住滿18個月不可直接視作兩年計算,需每年單獨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認證書(中文或英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參加報名。
考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
2.報名、現場確認時間
2017年3月1日至15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3月29日至31日(周三至周五)為廈門報名點現場正式確認時間;3月30日至31日(周四、周五)為福州報名點現場正式確認時間。接待報名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現場確認地點
福州報名點:福州市高招辦(福州市光祿坊103號2號樓5層,原福州市教育學院內,郵政編碼:350001,電話:0591-83508279)
廈門報名點:廈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廈門市湖里區火炬二路269號,廈門三中旁邊,郵編:361006,電話:0592-570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