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昨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建立健全核查機制,學校要在每學期通過學籍系統復核學生學籍,在此基礎上每學年下學期暑假前核對一次新生基本信息。
核對學生基本信息時,要將《全國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確認表》打印發放至每一位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進行審核、修改、補充,家長簽字確認后交還學校。重要身份信息變更的,須提交身份證件佐證;信息更新或補錄的,班主任要確認家長提交的《確認表》中手寫信息項字體工整、字跡清晰、易于辨認。之后,由學籍管理員在學籍系統內完成修改操作,學校和學籍主管部門按照程序及時核準。學校應將學生家長簽字確認的《確認表》和紙質佐證材料作為學籍檔案存檔。
教育部已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為我省各地和學校的中小學生發放了正式學籍號,但仍存在部分學生學籍信息錯誤、缺項、未能更新等問題,個別學生因未提供居民身份證件尚無法獲得正式學籍號。根據通知,確認存在身份證號重復、錯誤等兩類問題學籍,要在6月30日前處理完成(含省內問題學籍處理)。
此外,要做好全國學籍系統首次數據核查工作,核實學生“人籍”是否一致,補錄內容缺失的信息項,更新已發生變化的信息項。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解決少數學校漏填漏報問題的要求補建學校賬戶,補建學生學籍,確保不漏一校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