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福建省政府正在劃定政府行為邊界,列出“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減少審批及各種變相審批,把本該屬于學校、社會的權力還回去,把該管住的管好,既不越位,也不缺位。高校將梳理內部管理職責,形成“兩個清單”,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
“清單”的背后,則是依賴推進管辦評分離、建立完善辦學質量監測體系的調控。
2014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安排專項啟動資金1000萬元,支持福建省教育廳啟動“高等院校辦學質量監測體系”建設,頒布《福建省高等教育評估辦法(試行)》,以構建政府宏觀管理、學校自主辦學、社會廣泛參與,職能邊界清晰、多元主體“共治”的新型格局。
福建省教育評估研究中心主任柏定國介紹,福建通過建設院校辦學條件、院校辦學質量、院校發展潛力監測等主題管理系統,按照福建高校三維分類系統,分別設定監測指標體系,動態監測高校基本辦學條件、人才培養質量、社會服務及影響力等,并進行年度縱向比較及全省橫向比較監測和預警。從2015年起,中心每年定期發布《福建省普通高校競爭性成果報告》《福建普通本科高校辦學質量年度報告》《福建普通高校辦學條件年度報告》《福建普通高職院校辦學質量年度報告》《福建民辦專科院校發展報告》《福建普通高校辦學潛力年度報告》等系列報告,有力推進了高校內涵建設進程。
與國家要求契合,從省情實際出發,我省的辦學質量監測體系立足“三個服務”:一是服務政府治理。為省級政府統籌全省高等教育提供科學、準確的依據,進一步理順政府和高校的職責,形成統籌有力、權責明確的教育治理關系。在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同時,擴大省級政府在教育布局結構調整、計劃安排、教育經費投入等方面的統籌權。二是服務院校辦學。圍繞高校內部治理體系建設、治理能力提高,深化內部綜合改革,優化專業結構,確立質量意識,構建質量標準,完善質量保障體系,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增強高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的全面發展的能力,推動高等院校進入“責任時代”。三是服務社會評判。通過辦學監測體系發布平臺,公開發布高校數據監測、辦學條件、辦學質量、發展潛力等年度報告,向社會提供準確權威的高校辦學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引導公眾輿論,形成社會監督信息互動、社會監督問責機制的監督合力。
據介紹,福建已全面展開新一輪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實行“一校一方案”,引導參評院校在自我評估的基礎上,根據辦學定位形成科學合理、立足實際、體現特色的評估指標體系,做好學生滿意度調查報告、學校辦學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適應性分析報告、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分析報告等;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利用監測平臺中本科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對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與培養效果的實現狀況進行評價,落實質量保障主體性,提高以評促建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