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海滄檢察官方微信權威發布,近日,海滄區檢察院依法向海滄區法院提起公訴新陽街道黨工委原副書記被告人張某勇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一案。該案系海滄區檢察院今年以來繼曾開宗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后提起公訴的第二起涉黑“保護傘”案件,充分體現了海滄區“破網打傘”的決心和成效。
被告人張某勇身為負有行政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不履行職責,使顏小敏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手段非法獲取經濟利益,依法應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某勇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78.981萬元,數額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某勇一人犯二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
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廈門日報 記者 江海蘋 通訊員 海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