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統一部署,根據《中共海滄區委巡察工作實施方案》(廈海委〔2017〕2號)要求,經海滄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從4月6日開始啟動第二輪巡察工作,對區殘聯和海旅集團開展巡察,巡察時間一個月左右。日前,2個巡察組已進駐巡察。
信訪受理范圍
反映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有關部門和被巡察單位處理。(廈門日報記者張珺鄔秀君通訊員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