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廈門警方在線微博消息,當前正值流動人口返廈的高峰,申請辦理居住證人員劇增,我市居住證受理工作面臨巨大壓力。為切實保障群眾依法申領居住證,公安機關進一步采取措施,努力解決居住證"辦證難"。
一是凡是2016年12月1日前辦理暫住證、且暫住證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的群眾,在暫住證有效期屆滿而無法及時申領居住證,造成暫住證和居住證之間期限斷檔。對此部分群眾申請辦理積分入學、落戶等業務,其暫住證和居住證之間斷檔時間計入居住證期限,連續計算。
二是公安機關加大受理點建設,力爭2月底前再投入52個受理點,進一步方便群眾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