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阿民遇上件怪事,兩個季度2.7萬元的租金怎么都轉不進房東的賬戶里。阿民想起了房東之前提過漲租的想法,于是,他辦理了提存。
幾個月后,房東將阿民告上了法庭。記者從集美法院了解到,無理由拒收租金亦是違約,還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
如期轉租金
發現房東賬號注銷
2010年,阿民相中了集美某店面,與房東阿友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阿友將其名下的幾個店面出租給阿民,租賃期從2010年至2016年。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租金4萬元,第三年起租金每年上浮10%,直至合同結束。
一開始,雙方的租賃關系還不錯,阿民交租也非常準時。不過,雙方關系2014年7月出現了變化。
2014年7月的一天,阿民如期往阿友的賬戶里轉房租。結果,錢怎么也轉不進了,顯示賬戶已被注銷。“之前都好好的,賬戶也沒變,怎么會這樣?”阿民很納悶。
房東想漲租拒收租金
租戶辦提存
阿民稱,錢轉不進時就聯系了阿友,可阿友卻提出了漲租的要求。最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阿民推測,就是漲租未果,阿友才想出了拒收這一辦法。
阿民擔心遲交租金影響自己經營,因此,為了交租金,阿民也是煞費苦心。2014年10月,阿民第一次向阿友郵遞了《告知函》。可是,《告知函》如石沉大海。3個月后,阿民又郵遞了《告知函》,要求阿友在收到函之后5日內與其聯系,否則阿民將到公證處辦理提存。因為遲遲未得到回復,阿民辦理了提存手續。
房東告租戶
輸得底朝天
今年1月,阿友將阿民告上了法庭,稱阿民沒繳交租金,違反了合同約定。
“到2013年8月的時候,這個店的租金就漲到了每年12萬元。”阿友稱,按照交易習慣及房屋隨行就市的做法,如果繼續履行合同,他自己每年將虧損7萬元。阿友還稱,阿民將“二樓”占用,違反合同約定,屬于侵占行為。阿民則認為,違法合同的恰恰是阿友,所謂的“二樓”不過是店鋪夾層,簽訂合同時阿友也同意將夾層一并出租的。
經審理,集美法院駁回了阿友的所有訴求。并解釋,阿友擅自將賬戶注銷后,阿民已如期將應繳租金向公證處提存。提存符合法律規定,阿友應至提存部領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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