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洲花園內,一張貼在某房子門口的紙非常醒目。
擬寫者是楊先生,“討伐”房主陳氏夫婦借錢不還。楊先生自稱被借走約15萬元,還有其他人也是如此,目前已知受害者5人,涉及金額約100萬。
楊先生等人說,陳氏夫婦以信用卡提額、提供假房產證、高利息借款為幌子,引誘他們借錢。目前,陳氏夫婦已失聯。
受害者出示的借條
幌子一:“養卡”
受害者所說的陳氏夫婦,男的叫陳金(化名),東山縣人,36歲。這對夫婦在臥龍曉城開了一個英語培訓班,多名受害者都是在這里將錢借出去的。
南平人楊先生,退休后來廈門定居,住在臥龍曉城。今年2月份,經朋友介紹,他認識了陳金。
當時陳金提出來,可以幫忙“養卡”,以提升信用卡額度;而且,每套現出5萬元,給楊先生1500元作為利息。
楊先生介紹,所謂“養卡”,即在POS機上用信用卡刷卡虛假消費,且在短時間大量刷卡,以便讓銀行增加授信額度。
楊先生有些擔心。陳金便說,他的店開在這里,人是跑不了的。楊先生動心了,拿出4張信用卡,總額度9萬元,另外還借出6.5萬元現金。
7月5日,楊先生本應收到銀行的還款短信,但沒有。他立即給陳金打電話,但對方不接,短信也不回;找到培訓班,已經關門;找到陳金位于禹洲花園的住處,房門緊鎖。
楊先生慌了,急忙報警。
幌子二:房產
賴先生認識陳金多年。
去年,陳金以生意需周轉資金為由,向賴先生借款40多萬,并稱把自己的一套房子給賴先生免費使用。當賴先生準備用房子時,發現房子已被陳金賣了,而陳金給他的房產證復印件,也是假的。
賴先生急忙給陳金打電話,陳金將他拉到黑名單。前幾天,他和其他受害者一起到陳氏夫婦的老家尋找,但沒有找到人。
賴先生透露,陳氏夫婦開的少兒英語培訓班,收了不少學生家長預交的學費,現在培訓班關了,家長們的錢也打了水漂。
幌子三:高利息
今年5月,烤漆工人林先生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陳金。
陳金以手頭緊、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向林先生借現金10萬元,并承諾每個月給3000元的利息。林先生月收入不過6000元,去年又有了兒子,也想多賺些錢貼補家用。
多方打聽后,林先生得知之前借款給陳金的人都得到了相應的利息,于是放心將錢借給陳金,并讓陳金打了借款10萬的借條。“6月份陳金有給我3000元的利息,這個月便找各種理由推托,之后關機,人也找不到了。”林先生聲音哽咽著說,“我們打工的也不容易,希望他們夫妻能露面,有什么問題還是可以協商解決的。”
律師說法
陳氏夫婦涉嫌詐騙?
福建理海律師事務所陳熠律師分析認為:首先,信用卡套現是違法行為。根據《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如果套現情節嚴重的,將構成非法經營罪。
其次,陳金許諾的利息超過了30%,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民間借貸最高利息的標準(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
楊先生和林先生可以通過訴訟的手段要求陳金返還借款本息,但是超過法律規定的部分利息得不到法院支持。
此外,陳金的行為還涉嫌構成詐騙罪。陳金通過虛構(偽造)房產證復印件,許諾將房子免費給賴先生使用的方式,騙取了賴先生的信賴,在“借”到40萬后即“人間蒸發”,明顯具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嫌疑,涉嫌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