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業該怎樣明碼標價?
●零售業:
標明品名、產地、計價單位、價格等主要內容,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的也要標明。開架柜臺、自動售貨機、自選商場等采取自選方式售貨的,要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包裝上膠貼價格標簽。
●服務業:
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等級或規格、服務價格等。
●房地產:
在交易場所標明房地產價格及相關收費情況,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執行。
隨著農歷新年臨近,節日消費漸漸進入旺季,老百姓要置辦年貨、要外出旅游、要看房購房、要聚會吃飯,購物的機會多了,遇到消費糾紛的幾率也就增大了。我們常掛在嘴邊說要“明碼標價”,那么,到底怎么做才算達到了明碼標價的標準,涉嫌價格欺詐又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去年12月26日,針對市民十分關心的各類價格問題,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首期廈門市消費價格提示,詳細解讀了有關機動車停車收費的價格法規和價格政策,并公布了典型價格違法案例,這套為市民打造的“消費寶典”引起了廣泛關注。
市發改委推出第二期消費價格提示,說的就是事關每位普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明碼標價”問題。今日,市發改委將從典型案例入手,為市民詳細解讀明碼標價的方方面面,既為消費者維權提供參考依據,同時也督促商家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
【未明碼標價】
賣場電腦沒標價 商家被罰款
徐先生花3500元在百腦匯一家聯想電腦專柜購買了型號為X551CA的筆記本電腦。但他后來上網查詢時發現,同樣型號和配置的筆記本電腦售價僅為2099元。與商家交涉無果后,去年12月9日,徐先生向市發改委價格監管部門投訴。
價格檢查人員調查發現,銷售電腦的廈門欣金恒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所經營賣場內的在售商品都沒有標價簽,屬于典型的沒有實行明碼標價的行為。市發改委檢查人員責令商家立即整改,并依法處以800元罰款,同時協調商家退還了徐先生500元。事后,徐先生發短信向檢查人員致謝。
>>提醒
對經營者來說,明碼標價是應遵守的最基本的價格政策。否則一旦違反并被查處,除責令整改、沒收違法所得,最高還可處5000元罰款。
作為消費者,遇到有商家不明碼標價的情況,可主動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進行投訴。不過,像筆記本電腦這類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是由經營者自主定價的,消費者在購買前需了解市場價格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