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6000多元的賬,成了不折不扣的“羅生門”——會所的經理說,這就是個騙子,只揣著200元就敢來消費,付不起賬耍賴;而當事男子則說,是錢包被朋友帶走了,得要回錢包才能付賬。
當事男子自己報了警。雙方在派出所里待了4個多小時,依然各執一詞。
18日深夜,事發蓮花路口東一家商務會所。“錢包去哪兒”,成了雙方的爭執焦點。
自稱房地產商 胡吃海喝無節制
據這家會所的經理助理陳女士說,18日下午,經理的手機軟件接到附近一名網友的咨詢,對方稱,自己住在高林,想到會所消費。隨后,他電話聯系經理,訂了包廂。
“我們會所是晚上七點開始營業,但他六點多就到了。”陳女士說,這名男子稱他是“朋友”開車送來的,5分鐘左右,兩個朋友即以車胎爆掉離開。陳女士說,當時男子自稱是房地產企業的老板,高林二里附近的樓盤就是他開發建設的,若店里有人想在那買房,他可以給予優惠。
在接下來的時間里,男子先點了一瓶知名洋酒,之后還說肚子餓,托服務員從外面叫來烤魚、田雞等下酒菜,還打電話從外面叫來了兩個小妹。陳女士回憶,男子酒量不錯,一瓶洋酒下肚后,他又和兩個小妹喝了兩瓶同品牌洋酒,且都喝純的,不調配。
結賬時露了餡 錢包只有兩百元
三瓶洋酒喝完,已是晚上十一點多,快到會所打烊時間,這時會所人員告知了“大老板”消費情況,總消費六千多元,打完折算六千元。據陳女士回憶,當時男子說,錢包放在剛才朋友的車上被帶走,得先把錢包要回來才能付賬。
雙方一直僵持。跟著,男子自己報了警——據記者了解,報警時男子稱,丟失的錢包里有三萬多元錢,待民警到場,又改口稱有九萬五千元。近十二點左右,男子和會所兩人,跟著民警到了派出所。男子在派出所里又稱,被帶走的錢包里有五千多元錢,得找回來才行。
不過陳女士認為,男子根本就是報假警,其實他身上就有一個錢包,“里面就200塊錢!”民警也證實了男子身上確有錢包,里面錢不多。
事件進展
會所經理
自掏腰包買單
由于此事涉及消費糾紛的民事案件,民警建議雙方協調解決。此后,會所人員希望男子比如打電話給家人、親戚或朋友,付掉賬單;但男子當時回應說,自己沒什么親朋好友,家人也不管他了——手機里的電話,他都不肯撥打。
從19日零點許到四點多,雙方在派出所里待了四個多小時。最后,“大老板”說,先將手機墊出來,拿走電話卡,第二天拿錢贖回。“手機價格撐死一千元,電話一直聯系不上了。”陳女士說,賬單最后由經理自掏腰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