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記者房舒通訊員劉祎暾)“對,我看到當時他站在那……”坐在杏濱派出所的值班臺前,男子正在描述一起別人的糾紛,說得興高采烈,全然忘了自己幾個月前犯過的事。可民警不會忘,看了一眼男子側臉,民警鄒凌霄就發現,該男子與年初一起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十分吻合。
昨日記者從警方獲悉,嫌疑人楊某已被依法刑拘,可謂看熱鬧把自己“送”進看守所。
主動跟回派出所的男子
4月28日中午時分,杏濱派出所接指令稱,轄區內有人因糾紛報警。值班民警趕到現場,發現是一對情侶吵架,本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件,旁邊卻有人看得津津有味。“我都看到了。”一名50歲左右、身穿七分褲的男子,主動湊到民警面前。男子有些邋遢,頭發也是好多天沒洗的樣子。事件跟他沒有直接關系,他說自己就是旁邊看熱鬧的。
當他看到民警要將當事人帶回派出所時,男子還主動說:“我跟你們回去,我可以作證”。民警見群眾這么熱心,遂將其一起帶上警車。
回到派出所,該男子就開始描述起當時情況,說到激動的地方,還抬手揮舞幾下。此時。值班民警鄒凌霄從大廳經過,出于職業敏感,鄒凌霄仔細打量了該男子一下,猛然發現:這人,很眼熟。
民警一眼鎖定嫌疑人
鄒凌霄介紹說,今年年初轄區內兩輛停放在路邊的小車,被不明人員損毀。通過深入調查,民警找到了嫌疑人的影像資料。在偵查過程中,鄒凌霄經過研判,發現了嫌疑人楊某的蹤跡,由于楊某行蹤不定,幾次抓捕都未能成功,但楊某的體貌特征已經牢牢刻在了鄒凌霄的腦海里。
經過反復比對,鄒凌霄確認,這名坐在值班臺前的男子就是上述案件的嫌疑人。為了不驚動對方,鄒凌霄在同事的配合下將他帶進辦案區。起先楊某還好奇地左顧右盼,聽到民警問“還記得年初的事嗎”,他才反應過來:自投羅網了。
泄憤心態作祟毀壞車輛
訊問中,楊某對自己今年1月7日損壞兩輛汽車的事實供認不諱。
楊某供稱,1月7日,他因家庭生活不如意外出飲酒,回家路上看到路邊停放的小車突然心生怨憤,出于泄憤目的,楊某一時沖動損毀了兩輛小車。事發之后楊某很慌亂,匆匆逃離了現場。楊某戰戰兢兢度過了一段時間,最近才放松了警惕。4月28日,一向看到警察就躲著走的楊某在目睹了糾紛后竟然興致勃勃地找到出警民警稱愿意到派出所作證。不料,到派出所半個小時后,自己就現了“原形”。目前,楊某已被集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