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孩與父親吵架,離家出走,關掉手機。接到報警后,乘警及時出手,在高鐵上找到女孩。1月13日中午12時許,喻某趕到廈門某酒店,將女孩妮妮(化名)接回長沙。
12日晚上8時許,廈門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值班室接旅客喻某報警稱,剛滿18歲的女兒妮妮失聯了。他懷疑女兒被傳銷組織誘騙簽訂非法合同并控制了,人可能在前往廈門的G1682次高鐵上,希望乘警幫忙找人。
接到報警后,值班人員指派G1682次列車乘警潘陳濱查找。見乘警找上自己,妮妮一臉懵。她告訴乘警,自己職業高專還沒念完就輟學了,上周她在長沙報了一個演藝培訓班,并與某傳媒公司簽訂了合同,這周她來晉江商演。“上火車后,我爸一直打我電話,我覺得很煩,就把手機關機了。”妮妮說,父親覺得那家傳媒公司是傳銷組織,兩人無法溝通,在家也一直吵。
在乘警的勸導下,妮妮意識到自己的沖動,給父親打電話報平安。列車抵達廈門北站后,乘警聯系廈門北站派出所女民警楊溢將女孩送到酒店安頓。(廈門日報通訊員鄭薇薇記者曾嫣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