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聯合下發文件,明確自2018年7月1日起,持廈門居住證的人員可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昨日,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林權水做客市政府網站,為網友答疑解惑。
該政策惠及持有廈門市居住證的廣大非廈門戶籍的未參保人員,包括創業人群、快遞員、外賣送餐員等新業態從業人員,以及建筑業從業人員、家政人員等傳統行業外來務工人員。
持有廈門市居住證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本人自愿,自7月1日起,可在本市參加或接續養老保險。
繳費標準方面,由參保人員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且不高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標準自行選擇繳費基數(共7個檔次),依20%的比例按月繳納養老保險。
屆時,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證有效期內,持公安機關發放的居住證,向稅務部門申請即可辦理(已實現通辦)。(記者林妙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