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痘博士祛痘機構被廈門市知識產權局處罰了,罰款1萬元。原因是,痘博士祛痘機構號稱擁有的專利并未獲批,證書是偽造的。
此事被發現源于一名消費者的遭遇:
今年3月,廈門市民林小姐臉上生痘,來到痘博士祛痘機構祛痘,前后花了近1萬元,結果痘還沒治好。記者采訪時發現,這家機構到處都公開擺放著一張專利證書。記者與商家對話時,對方多次聲稱他們的各項產品都是有專利的,是唯一的。但在這張證書上,記者卻發現了問題。
發現疑點 專利申請時間和授權公告日,居然是同一天
在此前的采訪中,記者發現,該店擺放的發明專利證書有蹊蹺:該發明的名稱為“一種NO/cGMP蛋白酶細胞新生原液及制備方法”,底角有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蓋章,但專利申請時間和授權公告日有問題,兩者的時間都是“2015年10月29日”(下圖)。
記者就此事咨詢知識產權相關人士,對方說,知識產權的申請時間不可能和授權的時間相同。一個專利從申請到被授權,需要經過遞交申請、受理、初步審查、公布、實質審查這幾個流程,才能最終獲得國家授權和頒發的知識產權證書,“你不可能一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當天就給你批下來。”
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cpquery.sipo.gov.cn)上,記者查到了該專利的詳細信息:這是一個于2015年10月29日提交的發明專利,目前正在“等待實質提案”階段。也就是說,痘博士的專利目前正處于等待實質審查提案的階段,并未通過所有程序并獲授權。
那么,該證書從何而來?
查明真相:執法人員突擊檢查,發現證書確實是假的
記者將相關情況向12330舉報,市知識產權局執法人員6月16日當天前往廈門痘博士店內進行突擊檢查,調查結果證實了記者的推測。“這張證書是偽造的,這項專利還未批下來,目前還處于審查階段。該店這樣的行為明顯違法。”工作人員說。
“實際上,很多產品是因為獨享專利,價格才會較高,因此,如果專利是假的,相當于該產品變相抬高價格,還是侵犯消費者的權益。”工作人員說,像記者這樣認真觀察專利證書、自行上網查詢并及時舉報的行為值得提倡。
近日,廈門市知識產權局對痘博士祛痘機構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萬元的處罰。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下列行為屬于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假冒專利的行為: (三)在產品說明書等材料中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所涉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