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峽導報報道 強奸受害女后,他還假裝拍裸照,要求對方當他“女朋友”,今后繼續滿足他的獸欲。
昨日,記者從海滄區法院獲悉,林某因犯強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同伙先猥褻他后強奸
林某是一名“80后”,小學文化,無業。他是在逃亡兩年后,去年12月份在龍海老家落網的。
被抓后,林某對自己的強奸行為供認不諱。他回憶說,這起強奸發生在2009年7月9日晚10時許。當時,他和同伙小張經過廈門市海滄區新陽街道新安村三角洲,看見受害人劉小姐獨自一人,就強行將劉小姐拖至路邊樹林里。
劉小姐被拖到樹林中后,先是遭到了搶劫。小張很暴力,他狠打劉小姐耳光。據林某說,搶劫時他沒有參與,只是在樹林邊聽到劉小姐哀嚎的聲音。
毆打了劉小姐后,小張還搶走了劉小姐的手機,并對劉小姐進行了猥褻。
十幾分鐘后,小張從樹林中出來,換林某進去了。林某說:“我走進樹林時,看見她褲子已經被脫光,躺在地上流淚。”這時,林某也脫下自己的褲子,強奸了劉小姐。
強奸后假裝拍“裸照” 大約一兩分鐘后,林某停止了強奸。隨后,他對劉小姐說,“你做的我女朋友吧”!
劉小姐就讓林某找同伙拿回手機。同伙很機靈,不同意還手機,還說:“手機還她,她會報警。”
但是,林某想給劉小姐留個“好印象”,就讓同伙將手機卡還給受害女。
他們還對劉小姐說,已經給她拍了裸照,讓她“不要報警”。否則,將把裸照貼出去。不過,事后法官調查發現,其實并不存在裸照。
色魔曾強奸6歲幼女
等兩名歹徒走后,劉小姐還是報了警。公安機關經偵查取證后,確定被告人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對他采取了上網通緝的措施。2011年12月13日,林某在龍海被抓獲。
法官在審案時發現,林某年紀不大,卻是一個“老色狼”了。他17歲時,就曾因強奸6歲幼女,被判兩年有期徒刑。當時,他騙小女孩說:“你屁股上有蟲子,脫掉褲子,我幫你抓蟲。”然后,他把小女孩抱到圍墻邊,進行奸淫。(記者陳捷通訊員微言/文鄧若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