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省紀委消息: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準,福建省紀委對廈門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棟梁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李棟梁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對方財物,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收受禮金、購物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李棟梁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棟梁開除黨籍處分;將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