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環保廳公布2015年福建省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其中廈門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排名全省第四。
據了解,2015年全省9個設區市作為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按照標準,全省9個設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二級,達標城市比例100%。全省9個設區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96.1%-99.2%,平均97.9%。按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從小到大排序,2015年全省9個設區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依次為南平、龍巖、莆田、廈門、寧德、泉州、福州、漳州和三明,廈門排名全省第四。與上年同期相比,福州、廈門和泉州綜合指數分別下降0.57、0.86和0.23,說明空氣質量轉好。
此外,省環保廳也公布了2015年12月9個設區市的空氣質量排名,依次為南平、泉州、莆田、廈門、三明、龍巖、福州、寧德和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