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朋友義氣,19歲的小林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給了好友陳超(化名)。沒想到,幾個月后,小林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林在前埔一家店里打工。幾個月前,他的好友、年僅16歲的陳超找他借身份證。“陳超說,要買手機卡,需要身份證,但自己的身份證還沒辦下來。”小林覺得陳超還在讀書,沒有身份證很正常,便將身份證借給了陳超。過了幾天,陳超將身份證還給了小林。
兩周前,小林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某商家要求他繳納購買手機的欠款和違約金。“我都蒙了,我什么時候買過手機啊。”小林詳細咨詢了被起訴原因,發現幾個月前,有人拿他的身份證,在手機城購買了一部智能機,并且申請分期付款。“一個月要還497元,因為只還了二期就沒還,才被告上了法庭。”小林查詢了手機購買時間,正是在自己將身份證借給陳超的那段時間里。
小林非常生氣,馬上聯系了陳超。對此,陳超沒有否認,他表示自己很喜歡那款智能手機,但爸媽不會同意給他買。“我看,分期付款每月要還的也不多,找爸媽要點零花錢,應該就能補上。”沒想到,因為陳超最近幾個月在學校表現一般,父母親對其零花錢進行了壓縮,他手上根本沒多余的錢去還這筆欠款。
“我不知道事情會那么嚴重。”得知小林收到傳票,陳超很抱歉,但他表示自己確實沒錢。小林只好與陳超家人溝通。陳超的爸媽雖然生氣,但也只好為兒子償還了欠款,并就此事向小林致歉。“商家也有問題,明明不是他本人的身份證,怎么可以給予辦理呢?”陳超家人對于商家方面也提出質疑。
法官提醒
出借身份證可能危及自身信用
思明法院的法官表示,最近受理不少類似糾紛,一半是在校學生購買手機或筆記本電腦時辦理分期付款,而后因沒有能力及時償還而被告上了法庭。法官提醒,作為未成年人,還不具備合理消費能力,應該慎重對待每次消費。作為證件所有者,應該加強對證件保管,不要輕易出借證件,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產生。如因出借身份證引起不良信用記錄,將會對自身誠信、信用造成很大影響。
同時提醒商家,在銷售時,要謹慎辨別消費者年齡和購買能力是否相當,和未成年人進行大宗大額的商品交易過程中,可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長陪同下購買或勸阻其消費。商家在與消費者簽訂分期付款協議時有審核消費者身份的義務。作為未成年人第一監護人的家長,要積極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