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版的中小學教師減負方案來了,要求限制進校園活動次數等。
五條具體措施破解教師減負難題
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廈門市貫徹落實〈福建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方案》是貫徹落實中央、福建省的相關規定的要求,目的是“切實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為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創造更加良好環境”。
《方案》提出了五條具體措施,對一些加重中小學教師負擔的問題做了破解。《方案》還說,廈門要達到的目標是:確保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
進校園活動清單下一步將發布
《方案》指出,從現在起到四月,分三個階段,對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減負事項進行一次集中清理。
三個階段包括:排查梳理、清理整頓、發布清單,即在四月份,清理后保留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由市委辦公廳發布核準清單,清理后保留的社會事務進校園清單由市教育局發布。未列入清單的不得開展。
《方案》說,中小學教師減負的結果,將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對于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
【廈門版教師減負五條措施】
督查檢查評比考核要落實報批制度
對校督查檢查評比考核要落實報批制度,除教育部門外,其他各部門(含下屬單位)及非常設機構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校和教師為對象(包括以教育部門為對象并涉及學校及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不得以調研、指導、驗收等名義變相開展。確需開展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實行審批報備和清單管理制度,未列入清單的不得開展。
嚴格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
這些年“小手拉大手”活動讓學校苦不堪言。方案指出,嚴格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黨委和政府統一安排部署的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安全生產、禁毒防艾等專項工作,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2次,文明、衛生、綠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創優評先活動,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1次。
方案還指出,未經教育部門同意,不得強制要求或通過與考核掛鉤等方式要求中小學校和教師關注微信公眾號、下載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政務App(應用程序)等形式進行點贊投票、人物評選、問卷調查、網絡答題,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不得提出參與率、達標率等硬性要求。
進校園教育活動要嚴格申報
落實進校園教育活動申報制度。除本級黨委和政府或上級部門明文規定開展的活動外,需由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提前填寫《廈門市中小學校進校園活動申請表》,于每年1月、7月向同級教育部門申報下學期的進校園活動,教育部門認定后,發布年度進校園活動清單。
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思想政治教育類主題宣傳教育活動,要根據中小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需要,由宣傳部門、教育部門整體規劃、統籌安排進入校園。
規范精簡各類報表
方案提出要把老師從“表哥”“表叔”中解放出來,即規范精簡各類報表——除教育部門外,其他各部門要求教育部門和學校上報各種數據及填表格、報材料,需提請同級黨委辦公廳(室)、政府辦公廳(室)審核同意。杜絕重復上報各種數據及多頭填表格、報材料現象;嚴格規范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除政府統計部門外,其他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須提請同級政府統計部門審批備案。未經同級教育部門同意并部署,不得開展針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的調研活動,堅決避免不同部門多頭重復調研。
城市創優評先一般不安排老師上街值勤
今后,城市創優評先一般不安排老師上街值勤,即要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和培訓活動。方案指出,除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并且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經區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并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外,不得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原則上不得在城市創優評先活動中安排中小學教師上街執勤等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廈門日報記者 佘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