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教育廳獲悉,申報2017年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網上報名及書面材料申請受理時間為3月20日至4月5日。
根據要求,申報對象為福建省教育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高校在職人員,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生(學科專業領域須為農業、公共管理、經濟管理、社會工作、國際金融、國際法、工業設計、航空安全保障、先進制造工程和網絡工程)。其中,除“211工程”建設高校(福州大學)的人員由本校直接受理申請外,其余人員均由省教育廳負責受理。
根據選拔類別不同,留學期限也有所不同。其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重點面向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高等職業院校在職人員以及應屆本科畢業生,留學期限一般為12-24個月;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在讀碩士生,并借助在讀學校與外方學校已有的校際合作項目選派,留學期限一般為3-12個月。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期間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提供學費資助。
特別提醒,申請人務必在申請受理時間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