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沒有免費的晚餐。“滿100元送50元代金券”,“滿100元送一道菜”,這種套用商場返券模式的促銷活動,如今又在市區餐飲圈中流行。不少消費者沖著促銷去消費后卻發現,由于餐廳設限過多,返券、送菜等看似很“優惠”的舉動,實際上成了“雞肋”,并沒有帶給顧客想象中的實惠。
辦張金卡送12張飲品券
近日,徐女士等人在市區永興路一家餐廳用餐時,服務員給他們推薦辦卡送券活動,辦2000元消費卡可送600元的代金券。徐女士動心了,當場辦了一張2000元的金卡,獲得12張50元一張的代金券。
幾天后,徐女士再次來到此餐廳,準備用送的代金券請幾位朋友吃飯。沒想到結賬時卻被告知,一次只能使用一張券,且只有很少幾個品種的飯菜可以使用,其他大部分新品飲料、啤酒等都不能使用券。再查看飲品券時,徐女士發現這些券還標明“有效期兩個月”,這就意味著從現在起的一個多月內,她要到此餐廳去12次,才能用完這些券。“鬧了半天,是想讓我們再多掏錢來消費啊!”
使用代金券才知種種限制
記者調查發現,很多餐廳在宣傳返券的橫幅或提示板中,都沒有寫明有關代金券的使用限制,但在實際使用中卻限制消費時段、限制用量、設置酒水海鮮特價菜品不參加返券等“規矩”。
“只限堂食,不外賣”;“酒水飲料及茶水不得抵用”;“每次限用一張”;“使用時間:上午11時至下午2時”……這些限制令消費者用起券來頭疼不已。手上已經有了四五家餐廳代金券的楊先生有些氣憤地說:“如果第一次消費的時候,店家能事先說明用這個券還有這么多規矩,我寧愿不要這贈券,而去其他餐廳消費了。”
代金券限定侵犯自由消費權
“消費返券額度定在50元,還有種種限制,這都是有玄機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樓負責人告訴記者,一般人拿到代金券后,往往為了花掉贈券,都會再來消費。而50元不夠消費一次,顧客還需再添現金。另外,酒樓對使用代金券設限制,目的就是讓顧客每次都有券,每次都用不完。小額返券既能引來顧客,券的使用率又低,無疑對餐廳是利大于弊。“代金券只不過是一個消費‘誘餌’”。
我市法律從業人員葉鋒表示,商家單方對消費者使用代金券的時間、金額、使用范圍等作出限定,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侵犯了消費者自由消費的權利。因此,商家單方作出的限制性規定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