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訊 臺海軍金江艦7月1日“誤射”雄風三型飛彈,臺當局“國防部”昨日(29日)提出行政調查報告,計有4大缺失。而依調查顯示,臺海軍教準部等單位亦有疏失。據透露,第二波懲處名單將擴大范圍,包括臺海軍教準部、艦指部和131艦隊、金江艦副艦長林清吉上尉和同意操演的資格審查人員,會受到行政究責,但位階可能以校級軍官居多,臺灣《中國時報》質疑該懲罰是抓小放大。
雄三飛彈。(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軍方將領稱,第二波懲處涉及的單位較多,要開好幾個“人評會”,懲處名單本周尚無法提出。至于是否有將官受到懲處,目前無法斷定。
臺當局“國防部”提出的4項缺失,包括未依規定全程督導系統操控作業,違反訓練紀律;精準武器操演檢整及操作過程,輕忽防險機制;測考資審疏漏,任務分配欠周;干部專業訓練及督管強度不足,未遵工作規范。
“國防部代總督察長”吳寶琨稱,金江軍艦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實施雄三飛彈系統測試,系統督導員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未全程于戰情室執行系統設定督導,且未再次確認模式選擇。飛彈中士高嘉駿未依系統督導員命令,徑自于操控臺接續實施操作,造成3號飛彈在未裝設測試訓練模擬器狀態下,實際啟動發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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